電子病歷--電子簽章

 

●  電子病歷之電子簽章功能
 
  1、符合『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』規範。
  2、提供不同的憑證,如政府憑證(GCA)、自然人憑證(MOICA)、工商憑證(MOEACA)、醫事人員憑證(HCA)、組織團體憑證(XCA)等執行本系統之相關功能。
  3、提供安全之認證方法,包括IC智慧卡憑證登入。
  4、提供設定控管登入系統權限之安全機制。
  5、提供電子病歷製作後即時簽章之功能。
  6、提供電子病歷製作後二十四小時內可以補電子簽章之功能,且控制非權責人員不能修改、刪除與簽章。
  7、提供批次簽章的功能。
  8、提供未完成簽章相關病歷紀錄的查詢,查詢條件可以使用多種查詢條件,如「簽章者」、「簽章日期」等。
  9、提供查看已簽章之電子病歷查詢紀錄之功能,查詢條件可以使用多種查詢條件,如「簽章者」、「簽章日期」等。
10、提供管理醫事憑證管理中心(HCA)所發出之憑證撤銷清單(CRL)及線上憑證狀態查詢(OCSP)功能。
11、提供重新驗章與驗時戳功能。
12、提供電子簽章支援單筆資料簽章及多筆資料簽章之功能,如一藥一簽、一紀錄一簽、多藥一簽、多紀錄一簽。
13、本系統所產生之電子病歷格式皆遵循PKCS#7、W3C XML、DICOM、HL7標準,或衛生署電子病歷108張基本格式。
14、提供本系統所產生之單張(不包含統計報表)之電子簽章功能。